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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科技成果转化公示(一种儿科临床用压舌装置、一种心内临床穿刺辅助定位装置、一种多功能末端回弯钳、一种加压灌肠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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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潞发〔2022〕29 号)相关规定,对“一种儿科临床用压舌装置”、“一种心内临床穿刺辅助定位装置”等四项专利成果转化项目相关事项公式如下:

(一)一种儿科临床用压舌装置: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转化形式

技术名称

一种儿科临床用压舌装置

技术形式

专利权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号

ZL202122167865.5

专利权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北京潞河医院

发明人

杨红秀

发明人所在科室

儿童中心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日

2022年01月25日

专利法定届满日

2031年09月08日

转化形式

专利权转让

二、协议双方

转让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住处地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

法定代表人

吴英锋

受让方

国康共卓(北京)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住处地

北京市通州区恒业八街6号院26号4层101-4148

法定代表人

杨红叶

三、协议金额

此项专利权采取一次性固定转让金额的方式,其中固定转让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受让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专利转让费总额一次性汇入转让方账户。

四、定价方式

由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办与成果受让方共同协商议定。








 

(二)一种心内临床穿刺辅助定位装置: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转化形式

技术名称

一种心内临床穿刺辅助定位装置

技术形式

专利权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专利号

ZL201921707823.2

专利权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北京潞河医院

发明人

张龙

发明人所在科室

安宁疗护病房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日

2020年07月03日

专利法定届满日

2029年10月12日

转化形式

专利权转让

二、协议双方

转让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住处地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

法定代表人

吴英锋

受让方

北京金缘颐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处地

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10号16号楼1层101-04室

法定代表人

陈银

三、协议金额

此项专利权采取一次性固定转让金额的方式,其中固定转让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受让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专利转让费总额一次性汇入转让方账户。

四、定价方式

由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办与成果受让方共同协商议定。








 

(三)一种多功能末端回弯钳: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转化形式

技术名称

一种多功能末端回弯钳

技术形式

专利权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号

ZL202223220599.9

专利权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北京潞河医院

发明人

张晓娟;廖湘凌

发明人所在科室

口腔科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日

2023年05月05日

专利法定届满日

2032年12月01日

转化形式

专利权转让

二、协议双方

转让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住处地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

法定代表人

吴英锋

受让方

北京久信世纪商贸有限公司

住处地

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王全刚

三、协议金额

此项专利权采取一次性固定转让金额的方式,其中固定转让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受让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专利转让费总额一次性汇入转让方账户。

四、定价方式

由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办与成果受让方共同协商议定。








 

(四)一种加压灌肠装置: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转化形式

技术名称

一种加压灌肠装置

技术形式

专利权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号

ZL202020842990.4

专利权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北京潞河医院

发明人

高旭;李若凡孙立新

发明人所在科室

普外胃肠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日

2021年04月30日

专利法定届满日

2030年05月19日

转化形式

专利权转让

二、协议双方

转让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住处地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

法定代表人

吴英锋

受让方

北京君之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处地

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1号院5号楼11层1117

法定代表人

朱学文

三、协议金额

此项专利权采取一次性固定转让金额的方式,其中固定转让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受让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专利转让费总额一次性汇入转让方账户。

四、定价方式

由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办与成果受让方共同协商议定。








 

 

公示期15个工作日,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2023年08月21日。若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科技成果转化办反映,所提异议将按照《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处理。

联系人:怡然、詹翠鑫、渠静、赵雅楠

联系电话:69543901-3658/3659

工作邮箱:lhyycgzh@126.com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2023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