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在线招聘服务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在线招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51104
采购方式: 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元):154400.00
最高限价(元)(如有): 1544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响应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信用信息: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5日 至 2025年11月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潞河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箱:xinbinglv@126.com
方式: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人资格要求”内容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以 PDF 版发送至招标方指定邮箱(xinbinglv@126.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招标方确认后将综合评比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1日 08:00- 0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投标文件者将不予接收,并视为投标无效。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门诊二楼会议室(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官网。
2.请各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综合评比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
联系方式: 010-69543901-3361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吕新兵 电话: 010-69543905 1369130925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