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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育人

管理规定

潞河医院接收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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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继续医学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医师进修教育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进修工作由分管副院长负责,教学办统一管理,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任务。

二、临床科室进修的时间为1年,医技科室及临床护理进修时间不少于6个月,6个月以内的为短期学习或培训。

三、申请进修的基本条件:

1.临床科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工作满五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者。

2.医技科室:中专以上学历,专业工作满两年者。

3.临床护理:中专以上学历、工作满两年、具有护士执照者。

四、申请进修程序:

1.需要进修人员到教学办领取并填写《潞河医院进修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最高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照的复印件,寄/送至我院教学办。

注:凡预计进修期间有重要的事情如:晋升、结婚、生育等请勿联系进修。

2.我院根据进修名额择优初选录取,对拟录取者于进修报到前2月左右寄发《进修通知书》。

3.拟录取者接到《进修通知书》后须在20天内将回执寄回。

4.进修生持《进修通知书》,按指定日期到我院教学办报到并交纳进修费用,同时提交1寸照片一张。未交纳进修费用或无故逾期报到者,我院将不予接收进修。

五、进修收费标准:手术科室: 3600元/年;非手术科室:3000元/年;消化内镜:1200元/月。付款方式:单位间电汇或报到时交纳现金或支票。

六、报到时需办理的手续:

1.进修人员到教学办领取缴费通知单到医院会计室交纳进修费(发票复印件交回教学办备案)。

2.领取进修医师胸牌、进修医师入科报到表。

七、教学办由专人负责进修管理工作。进修人员报道后,向其详细介绍医院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安排好进修人员的生活、学习等事宜,送到进修科室。进修结束后,给予办理相应的离院手续。

八、教学办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帮助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九、教学办对各科室的进修带教工作应定期检查、认真考核,以便于提高进修带教质量。

十、各科室进修工作由科主任负责,可委托其他主任或住院总医师管理。要选派一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指导进修,要根据进修目的,拟定计划,认真落实,努力完成。带教质量差的人员要及时更换。

十一、进修人员在医院进修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进修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有特殊贡献的进修人员应及时表扬,对医疗作风恶劣、业务水平差、劳动纪律松弛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进修人员,科室应及时报告教学办,提出处理建议。进修结束后,科室应及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做好书面签字,交教学办。

十二、进修人员进修期满前两周填写进修考核手册并有科室进行鉴定,经教学办签署意见后寄回原单位或由进修医师带回原单位。进修结束,考核合格者授予结业证书。

十三、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各类专业进修、学习人员。

 

                                      教学办

                                      2011年5月修订